腾冲居民可领出入境通行证
1月29日下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》再次在腾冲审批制作签发。
去年9月底以来,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要求,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》的签发管理工作,停止了前置办证点审核、制作、签发《出入境通行证》的权限。这一规定执行后,由于时间耽误大,导致申请人不能及时出境,引发群众怨言,造成人民群众对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不理解。
为方便群众,1月27日,保山市公安局再次将办证点前置到腾冲,并派人员到腾冲县公安局进行《出境证》的审批制作,这标志着申请人提出申请能及时取证的愿望又实现了。本报特约记者 龚祖金
(通讯员 李睿中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