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颇族婚俗
其婚姻关系属单方面姑舅表优先婚,即舅家的女儿生下来就是姑妈家的儿媳,相反,姑妈家的女儿则是绝不能嫁给舅家的儿子,这是景颇族“血不倒流”的婚姻规则。实际上婚姻集团是以姓氏为基础,并不局限于家庭,这就形成了景颇族社会中所谓的“姑爷种”和“丈人种”的关系。“姑爷村”姓氏的男子可以娶“丈人种”姓氏任何一家的女儿。
景颇族的青年男女恋爱较为自由,他们将自由恋爱称为“千脱总”,意为串姑娘。家中女儿长大后,父母便让他们各自另居一室,外村青年男子可以到姑娘屋中串门访问,父母不加干涉。村寨有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“公房”。在公房里娱乐嬉戏的年轻人,有本村的,也有邻近村寨的。他们相约在一块举行对歌、对口弦等,常闹到黎明前方各自匆匆回家。节庆活动是谈情说爱的好时机,他们往往通霄达旦地唱歌跳舞,互相敬酒、敬槟榔,以此增进彼些之间的友谊。若有人无视“血不倒流”的古规,未婚同房和未婚先孕。要受到乡规民约的惩罚,轻罚杀猪,重则罚杀牛,宴请寨人谢罪。此风俗谓之“洗寨子”,其意是将功补过,挽回被玷污的名声。
恋爱成功后,男方便请媒人上女方家说亲。应根据姑娘的地位、声誉、相貌和才智决定聘礼的多寡。聘礼主要是牛、鋩 、羊毛毡、酒肉等物。由于聘礼很重,所以常发生“偷婚”、“抢婚”的情况。
景颇族青年男女恋爱自由,但结婚须由父母包办。举行婚礼时,要杀牲祭鬼,请巫师念咒驱邪。新娘在进新郎家之前要过草桥,表示新娘身上的邪气已被驱除。结婚这一天,新郎家宴请宾客,并事先将新娘接到寨中亲戚家住下。届时,由主持人选好时辰举行过草桥仪式,由主持人抓一只鸡并将鸡脖子砍下来,鸡还未死,放开鸡,看鸡往何方飞。如果鸡向新郎家飞,说明新娘会给婆家带来兴旺。接着,主持人又将鸡血滴在草桥上。草桥是在家门口的场院铺上茅草,然后在上面以木板塔成。让新娘从草桥上走过,并向新郎家走去。过了草桥,新娘就算新郎家的人了。新娘要在家门口叩见婆婆,婆婆要将自己脖子上的项链取下来给新娘带上。这意味着把这个家的管理权交给儿媳了。待婆婆牵着新娘进屋后,参加婚礼的宾客方可入座欢宴。
偷婚:青年男女相爱,男方请媒人提亲若遭拒绝,便悄悄将姑娘接去藏在寨子里,再由媒人带聘礼与女方父母交涉,一般女方父母只好同意,因为生米已经煮成熟饭了。
抢婚:小伙子看上姑娘后,便设法接近女方,并窃取一件她的物品。同时,暗中侦察姑娘的行踪,然后邀约伙伴隐藏路旁,以突然袭击的方式把姑娘强行拉去媒人家。然后,由媒人出面与女方父母交涉,女方父母同意则议定聘礼,若遇强烈反对则把姑娘送回。
解放后,随着我国新婚姻法的贯彻实施,原来盛行的买卖婚姻、抢婚等已被自由恋爱的自主婚姻所代替。
景颇族社会中还存在转房情况,即丈夫死后,寡妇只能转嫁给亡夫家庭或家族中的男子,并且不计较辈份,如嫁给亡夫的史弟、叔伯或侄儿等。若不愿转房而欲另嫁,则由女方赔出初嫁时的全部聘礼。
来源:陇川之旅